概要
本文將為使用 Google Workspace 的客戶說明:在我的驅動器中,若由公司外部分享者擔任初始管理員的檔案,將無法使用 File DLP 控制外部共用的情況及其處理方式。
情況
在我的驅動器中,由公司外部分享者擔任初始管理員的檔案,無法使用 File DLP 的功能控制外部共用。
本情況僅會在公司外部分享者於我的驅動器中建立檔案並擔任初始管理員時發生。
在共用驅動器中建立時則不會發生。
範例
客戶環境中的分享者(分享者A)邀請公司外部分享者(分享者B)加入其於我的驅動器中建立的資料夾(資料夾A)。
若分享者B於資料夾A中建立檔案(檔案B),則檔案B的初始管理員為分享者B。
在上述情況下,即使使用 File DLP 的功能刪除分享者B對資料夾A的存取權限,資料夾A中的檔案B之初始管理員權限及存取權限仍會由分享者B保留。
因此,若分享者B知道檔案B的共用連結,仍可繼續存取檔案B。
處理方式
若要控制由公司外部分享者建立之檔案的外部共用,您可以透過下列任一方式控制外部共用。
- 若要共用資料夾,請勿於我的驅動器中共用,而是在共用驅動器上共用。
- 若公司外部分享者建立檔案,請將初始管理員權限移轉給網域內的メンバ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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